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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公司监事法律法规(公司法中关于监事会的规定)

公司监事任期几年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及时向监事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总裁应当根据监事会的要求,向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裁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法律依据

法律分析:三年,监事的任职在一届届满之后,仍然可以连选连任,对保持监事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是有益的,监事是称职的,得到选出单位的认可,再次选举其担任监事法律是许可的,并且对连任的届数未作限制,也就是连任几届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7、提议召集权(临时股东会的提议召集权)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选举产生。监事会设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人承担负法律吗?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根据《公司法》百四十七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公司法》百6、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四十七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实施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公司法》

条为推进公司制企业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劳动法》、《公司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五条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和职工管理的组织者。工会、应分别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经职工(职工大会)选举同意后,分别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以有利于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公司高层次决策和管理,反映广大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和动员职工群众贯彻董事会决定,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条建立健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由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监督,是公司制企业工会代表职工源头参与,落实职工主人翁地位、权利和利益的具体体现;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对深化企业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更好地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职工参与公司决策、管理和监督,集中群众的智慧,进一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产控股的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其他公有资产控股的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凡董事会和监事会中没有职工代表的,要根据本实施办法补充公司章程,对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作出规定,尽快进行调整或补充。

第二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设置及其条件

第四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是经职工(职工大会)选举,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工代表。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候选人必须从本企业工会、,一般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中产生。担任中层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不能以职工代表身份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反映职工意愿,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职工群众的信任。。

第六条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主要条件

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权利的本企业在职职工。

坚持的基本路线,拥护的方针政策。

熟悉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参与决策的能力。

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的程序

第八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产生的程序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名单,由公司工会委员会组织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根据本实施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

第九条公司工会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委审查同意后,经职工(职工大会)选举,股东大会确认,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和上一级工会备案。对不称职或者有过失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由职工(职工大会)予以罢免并补选新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

第四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享有与其他董事和监事同等的权利。

在董事会等有关会议上代表职工发表意见,参与决策;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如董事会的决定与职工意见或承受能力有较大距时,可建议其暂缓执行。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任期内有《公司法》及有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监事的有关待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履行职责而占用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对待。

第十一条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义务

认真学习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和参与管理的能力。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认真履行职责。

密切联系群众,调查收集、吸取和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在董事会、监事会如实反映职工(职工大会)和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的决议和意见。

及时传达董事会、监事会会议精神,定期向职工(职工大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职工(职工大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

第十三条职工董事会、职工监事会所讨论议题的内容,通过职工(职工大会)或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广泛调查收集职工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对调查收集的职工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归纳整理,在董事会、监事会上充分表达和反映。

第六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报告工作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定期向职工(职工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职工(职工大会)决议,接受其评议和监督。

第十七条培训制度。企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每年应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政策理论、经营管理、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项培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决策能力,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第十八条评议奖惩和增补调整制度。职工(职工大会)应每年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进行一次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决定奖惩或罢免。按公司章程规定,如需增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调离公司以及予以罢免后出现缺额,应按程序及时增补。

第十九条公司委要积极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行政方面应积极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工会要切实承担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日常联系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决策、管理、监督的作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和各二级单位所属的公司制企业。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经公司职工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修改权属公司职工,由公司工会委员负责解释。

我想了解一下作为公司监视人,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

是公司监事人,如果对公司的债务没有过错,就没。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

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法律。

扩展资料:

中华公司法相关条例

第四节,监事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百四十九条 规定的情形的,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向提讼。第十六条联系职工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通过多种渠道,经常性地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要求。尤其在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监事有本法百四十九条 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向提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讼。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监事就是负责一个公司监督的,不占股,法人是承担人。所以一般监事是不需要承担的,但是如果这个公司变黑户了,监事也可能会被的。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提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 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提讼。

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参与公司财务检查,参与对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提讼。

参考资料来源:

在公司做监事有吗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章总则法律主观:

公司犯罪监事有。监事是公司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监督部门司职人员,对公司经营负有一定义务,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承担法律,公司监事相比董事、等貌似事情不多,但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确定,监事在公司是有和义务的。

《中华公司法》百四十九条

法律客观:

百四尽职调查目的就是发现问题,从而在这过程中予以规范解决。十九条

公司违法监事会承担什么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犯法监事若是知情甚至是帮助公司进行违法活动,则会受到刑事处罚。若是公司监事不知情,则不承担任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犯罪会被判处罚金。

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公司股东既然需要承担义务,那么,相应的也会享有部分权利,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五)若有需要对股权进行调整,如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等

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特定行业是否取得必备的资质许可。如行业,是否具备品生产许可证书、品批准文号等;房地产行业是否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工程建筑企业是否具备工程建筑资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是否具备入网许可证是否等。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6、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发现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

的监事人需要负法律吗

二、第七条董事会和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董事人数至少1人,一般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5;职工监事人数至少5人,一般不少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1/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期与其他董事、监事的任期相同。监事会决议有什么作用?

监事人承担法律。4、不得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权债务是公司股东承担的,监事不需要承担

但是监事起着监督的,没有及时处理公司的违法行为的话,会有

违法行为的主要负责人可能要承担,和职务无关,主要在于是否参与。

公司违法监事会承担什么

5、业务发展前景

公司犯法监事若是知情甚至是帮助公司进行违法活动,则会受到刑事处罚。若是公司监事不知情,则不承担任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单位犯罪会被判处罚金。《中华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公司股东需要承担的义务有:

2、按时足额缴纳出资,不得抽逃出资;

3、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公司股东既然需要承担义务,那么,相应的也会享有部分权利,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

1、知情质询权

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出资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

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的剩余资产。

全名为对董事或高管的直接索赔权

当董事或者高管的个人行为对股东个人造成直接的利益损害,股东有权直接向董事或高管进行索赔。

6、优先权

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在非股东会的正常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在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之前,如决定任命公司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等,应事先向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通报有关情况,征询意见;制定公司规章制度,讨论有关职工工资、、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须认真听取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广大职工的意见,经公司职工(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发现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损害赔偿

202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百五十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当前中,公司是市场经济中法人之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个是有限公司,另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中规定的设立程序是什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我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1、发起设立的程序:

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程序是: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必须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载明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发起人一次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缴纳全部股款;分期缴纳的,应当缴纳首期股款。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2、募集设立的程序: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发起人募股后,公众即可认股。

(5)召开创立大会。公司发行的股款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当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具体流程

为企业上市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机构,为使上市顺利推进,越早聘请相关机构,越有利于解决问题从而顺利推进上市进程。在实践作中,往往由某一家机构主导,完成大部分工作,但在整体变更阶段,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在此阶段的称谓)、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些相关中介机构应该齐备。

(二)尽职调查

股份公司设立后,必须规范运行。企业历史沿革、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中的问题,应该在整体变更前完成,而且越早规范,越有利于上市。

因此,在整体变更前,必须对有限公司成立以来的合法性、企业业务状况和发展前景等问题尽职调查,以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历史沿革的合法性

从有限公司设立开始,需要关注设立时出资方式、出资来源、是否履行相应的程序;实物资产出资是否经评估、无形资产出资是否经过土地评估机构的评估是否存在瑕疵。

在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会出现增资扩股、股权转让等,每一次股权变动时的法律文件(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工商变更登记等)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完善、行为是否合法。

2、资产形成过程及合法合规性

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过程中,主要的经营性资产的形成过程,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尤其关注土地、房产取得过程。

3、业务资质

4、经营状监事要承担法律。监事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民事赔偿,情节的或者利用公司进行违法活动的,要承担行政或刑事。况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是否存在障碍,经营业绩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公司的财务制度状况、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需要关注产业政策、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等是否会发生不利变化。

有限公司情况下,由于监管相对较弱、管理者的管理水平等原因,大部分企业或多或少存在漏税现象,必须尽职调查以摸清企业纳税的真实情况。

(三)进行企业规范工作

(四)确定改制方案

由券商、会计师、律师各中介机构协商确定改制方案,确定整体变更的相关重要事宜。包括发起人及其出资方式的确定、股本结构设置、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财务制度建立、资产处置(视公司具体确定,也可以不涉及)、人事劳资制度建立等。

如果企业在需要对股本数量、发起人数量、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或需要引进战略投资者,或实施管理层持股(股权激励)等等,则需要进行增资扩股或股权转让工作。

(六)进行审计和评估

确定改制基准日,由具有资格的会计师3、选举权对企业进行审计。同时,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规范运作时,会召开临时董事会决定聘请审计、评估机构事宜)

(七)召开临时董事会

审计结果确定后,召开临时董事会(需要提前5日通知),审议相关议案。该部分议案由律师提供范本,公司根据范本予以完善。

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股份有限公司在成立条件上,对股东人数、注册资金等都有一定要求。本文通过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告诉我们不管是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都是要经过签署协议、股东出资、成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制定公司章程、办理公司三证登记等环节。

朋友开公司,让我做监事,请问要负什么法律

5、直接索赔权

一般来讲,监事不承担一般性法律,但在特定情形中,是要负法律的。不承担债务,这是公司的行为。

《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

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公司法》明确规定了监事违法执行职务给公司造成损害所承担的法律。

扩展资料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以上第(六)款中所第五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工作程序提及的百五十二条的规定是指: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

有限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公司的监事向提起针对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

注册公司监事人需要承担什么

监事会会议必须由有召集主持权的人召集和主持,否则,监事会会议不能召开;即使召开,其决议也不产生效力。

公司监事法律需要承担哪些监事首先负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义务,在守法和遵守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监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对公司承担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对单个或者部分股东所承担的义务。

监事作为公司财产的监督管理者,应当为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为单个或者部分股东的利益,经营管理公司财产,监督公司财产的运营,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实现公司的经济利益。《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监事享有法律和公司章程授予的参与管理、监督公司事务的职权,同时负有对公司忠实和勤勉义务。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应当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维护公司的利益。为促使监事依法为公司利益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使公司的合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能得到恢复或补偿,《

根据本条规定,监事承担赔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公司受到损害的事实存在;二是损害行为必须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因本法明确规定公司的监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以,监事不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的,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有4、收益权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必须有过错,也就是必须有过失或者故意。承担的方式,可以根据受侵害的公司权益的性质、具体情况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办法,主要是赔偿公司财产损失。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4.提议召开及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的监事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都是管理公司的重要人员,虽然从上面的各项条款规定以外,其实监事也是拥有很多权利的。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大家在承担的同时,也都是享有一些义务的,因此也不必过于为了需要承担的而担心。

以上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玖邀开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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